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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党建工作责任制内容
建立健全党建工作责任制,形成党委统一领导,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党的各级组织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实行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谁主管谁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1.党组织年初制定全年党建工作计划,将目标任务分解到相关党支部,年底进行全面地总结,接受上级党组织的检查考核。
2.坚持党建例会和思想政治工作例会制度,对党建和党员干部思想政治工作情况进行一次分析、疏理,从而有针对性做好各项工作。系统地反映社会经济形态、政治制度和文化模式的思想体系。党的意识形态工作,即党的思想政治工作,是一种有目的的思想工作,主要通过引导思想观念、凝聚政治认同、推动文化传承等,以建构具有思想吸引力和政治凝聚力的、系统的社会主义意识形态。
二、党建工作责任制责任分工
(一)党委
1.党委集体
(1)党委要切实把党建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研究党建工作;充分发挥党委在党建工作中的领导作用,带头执行党的决议。
(2)坚持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个人自学相结合制度和党委成员讲党课制度,每人每年至少上一次党课或作一次学习辅导报告。
(3)组织党委成员积极参加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会和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自觉接受党组织的监督,模范执行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制度,做到警钟长鸣。
(4)坚持精干、高效的原则,配齐配强党务干部,努力为党建工作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
(5)按照中组部、财政部的规定,保证党建活动经费。
2.党委书记:切实履行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
(1)带头坚决贯彻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认真抓好党委领导班子自身建设。认真执行上级组织的决议和指示,自觉维护党中央的权威,保证政令畅通。
(2)带头做好意识形态工作,清楚知道有哪些具体任务,有针对性地完成各领域、各层次的意识形态工作,并对工作效果进行评价。明确我们前进的方向;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凝聚全面深化改革的共识;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强化党员干部的纪律观念。
(3)带头密切联系群众,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坚决执行上级党组织关于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有关规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4)加强与上级党组织的联系,博采众长,为我所用,不断提高党建工作上水平。
三、基层党支部
1.党支部集体
(1)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党中央、上级组织和本组织的决议,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团结、组织党内外的干部群众,努力完成本部门所担负的任务。
(2)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和培养,做好经常性的发展党员工作。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和监督,提高党员素质,增强党性,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监督党员切实履行义务,保障党员的权利不受侵犯。
(3)密切联系群众,经常了解群众对党员、党的工作的批评和意见,维护群众的正当权利和利益,做好群众的思想工作。充分发挥党员和群众的积极性、创造性,发挥、培养和他们中间的优秀人才,鼓励和支持他们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建设中贡献自己的聪明才智。
(4)党支部按照党委要求在“七一”前积极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树立典型,表彰先进,推动党建工作上新台阶。党支部每年制定党员学习计划、党员发展计划,按党委要求对党员进行民主评议,正确处置不合格党员,保证党组织的纯洁性和先进性。
2.党支部书记
(1)负责召集支部委员会和党员大会,结合本支部的具体情况,认真传达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决议、指示;研究安排支部工作,将支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及时提交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党员大会讨论。
(2)了解掌握党员和群众的思想、工作、学习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做好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
(3)检查支部工作计划、决议的执行情况,解决在执行中出现的问题,并按时向支部委员会、支部党员大会和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
(4)抓好支部委员会自身的学习,按时召开支委会,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加强支部委员会的自身建设,充分发挥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作用。
3.党支部委员
(1)掌握支部的组织状况,了解党员的思想状况。
(2)负责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和预备党员的培养、教育和考察,提出发展党员的意见,办理发展对象入党、预备党员转正和转移组织关系的手续。
(3)抓好党员教育和培训。
(4)提出组织生活的内容,负责召集组织生活会场,及时上报生活会情况。
(5)负责日常组织管理,搞好党员统计工作,负责收缴党费等工作。
(6)完成党委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