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公路工程造价站 2020-10-23
为进一步突出“以案说纪”健全提醒警示教育机制,加大提醒警示教育力度,切实让纪律教育“严起来”。充分发挥警示教育预防职务犯罪的作用,提高党员领导干部政治纪律和从业意识、拒腐防变能力,特制定本机制。
第一条 采取多种方式开展警示教育。通过学习辅导、案件分析、参观教育基地、发放警示教育书籍、观看警示教育片、提醒式谈话等方式进行。
第二条 强化案件教育治本作用。对违法违纪苗头或倾向比较明显的,要进行诫勉谈话,重点警示教育。始终坚持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对违纪违规问题坚决查处一起曝光一起。对典型案例要通报曝光进行警示,主要采取简讯、会议、以及其他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择机适时进行通报。
第三条 警示教育要纳入总体安排。党委把警示教育纳入单位总体学习教育计划,进行同部署、同检查、同要求。针对重大事项决策、人事、财务资产管理等重点部门、重点岗位的重点人员进行重点教育。
第四条 坚持警示教育活动经常化。党委要利用总结工作、部署任务、召开民主生活会等时机针对存在的问题,进行警示教育,坚持警钟长鸣;每半年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党委每年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党员干部参加的警示教育活动,通过正反两方面、特别是发生在身边的典型案例,对党员干部进行警示教育。
第五条 加大案件查处通报力度。对已结案的严重违纪违法案件;对顶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纠正不改的行为,要及时查处,采取适当方式予以通报曝光。
第六条:加强警示教育的监督落实。党委每年要结合实际将党员领导干部警示教育工作纳入的站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并付诸实施并对警示教育计划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警示教育是对党员干部进行党纪教育的重要方式,主要是为预防党员领导干部职务犯罪,利用相关领域的典型案例真实直观、生动形象地对党员干部进行法律法规教育,提高自我保护意识,防止职务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