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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工程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工作解析

黑龙江省公路工程造价站     2021-05-17

 

  2021年3月,为满足取得交通运输工程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人员执业的需求,交通运输部职业资格中心发布“关于开展交通运输工程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工作的通知”(职公函〔2021〕82号),全国各省已正式启动交通运输工程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工作。近期,交通运输部职业资格中心水运职业资格处赵千昆副处长就交通运输工程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有关情况接受了在线访谈,我们整理了广大造价工程师最关心的以下几项重点内容:

公路工程和水运工程合并为交通运输工程专业,纳入造价工程师国家职业资格制度统一实施。

取得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人员经注册方可以造价工程师名义执业。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按照职责分工,制定相应管理办法分别负责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及相关工作。

过渡期,办理交通运输工程一级造价工程师的注册(初始、延续、变更、注销)暂沿用公路水运工程造价人员注册的相关工作要求和流程。交通运输工程二级造价工程师注册工作参照公路水运工程造价人员注册工作要求和流程,由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具体负责办理。

准予注册的交通运输工程一级造价工程师配发注册证书编码和执业印章编码,执业印章按照统一样式自行刻制。

原公路水运工程造价人员资格证书效用不变,即《公路工程造价人员资格证书(甲、乙级)》和《水运工程造价工程师资格证书》依然有效,持证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注册和完成继续教育。

继续教育的时间,每年累计应不少于90学时。取得交通运输工程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后续补足继续教育学时。

准予初始注册的交通运输工程一级造价工程师公路专业有效期为2水运专业有效期为4